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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为了让登记更具有仪式感,提前预约了跟拍服务,怎料因疫情防控跟拍摄影师被民政局拒之门外,商家还拒绝退款。
结婚登记是人生大事,为了让登记更具有仪式感,新人阿真(化名)提前预约了结婚登记跟拍服务。
怎料,登记当日,摄影师一张领证照片也没拍到,事后也不愿退全款,导致阿真夫妇婚后第一件事竟是消费维权。
近日,经滨湖区消委会调解,双方消费纠纷平息。
今年5月5日是阿真与妻子办理婚姻登记的日子。为让婚姻登记更具有仪式感,并给日后留作纪念,他们提前在网上预约了滨湖区一家摄影机构推出的跟拍服务。
双方约定,摄影机构为新人提供化妆服务,并安排摄影师进入婚姻登记场所跟拍两人领证全过程。本次跟拍服务总价700元,客户需提前支付500元预付款。
按约定付款后,阿真有点不放心,询问商家是否能进入民政局跟拍,对方明确表示可以。没想到,领证当天,因疫情防控,跟拍摄影师被民政局拒之门外。
原本约定的跟拍服务,一张领证照片也没拍到,阿真夫妇失望不已,领证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商家退款。
但商家表示,虽然没拍到领证照片,但已为阿真夫妇提供了化妆服务,要扣除220元化妆费。对此,阿真夫妇无法接受。
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阿真拨打12315投诉,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并道歉。
近日,滨湖区消委会受理该纠纷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商家无法提供扣除220元化妆费的相关依据,并承认,只是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向阿真作出服务承诺,并未向当地民政局了解情况,也没考虑到疫情防控会影响拍摄。
经消委会工作人员沟通,商家认识到自身存在过错,向阿真夫妇道歉,并全额退款。
滨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受疫情影响,餐饮、住宿、摄影等消费领域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对于因疫情等因素直接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消费,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退费;双方也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继续履约。”
工作人员提醒,为减少涉疫消费纠纷的发生,商家在提供预付式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在醒目位置或口头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内容以及兑现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明确万一遇有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约定时,该如何退款等售后问题,同时,畅通售后沟通渠道;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提前了解商品及服务具体内容及售后情况,不要轻信商家口头宣传或承诺,而应通过合同等方式保存相关宣传或承诺证据及其他消费凭证,以便日后发生纠纷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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