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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要求,礼金不超过99000元;婚嫁宴席不超过10桌,每桌不超过380元……
5月29日,江西丰城丽村镇发布红头文件抵制高价彩礼,引发广泛关注。文件中要求,明确婚嫁标准,新办简办婚嫁程序,礼金方面不超过99000元,婚嫁宴席不超过10桌,每桌不超过380元(含烟酒),还规定,6月20号前每村都要物色一对青年按新规举行婚嫁。规定彩礼的上限,明确宴席桌数、标准,并要求树立婚嫁典型,这一文件的指向性相当明显。
事实上,一直以来,因为天价彩礼导致的矛盾纠纷时有见诸报端。在社会舆论中,江西也历来有着“天价彩礼高发地带”的标签。
移风易俗,的确有其必要性。为了治理天价彩礼和大操大办的陋习,国家层面也曾多次发文。比如就在上个月,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但即使是在这样的前提下,该镇的做法还是受到了广泛质疑。其原因就在于,以红头文件对民间风俗进行强制干预,即便初衷良好,也同样难逃缺少足够合法性的嫌疑。
《婚姻法》中有“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条规定,不过,这一条针对的并不是彩礼。彩礼的多少,通常情况下是婚姻双方商讨的结果,是两个家庭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契约”,只要不存在强制结婚或者强迫索要彩礼的情况,那它就是一种民间风俗,不宜公权力的强制介入。
随着婚恋观念的不断进步,反对天价彩礼的人也日益增多。但天价彩礼之所以难治,说到底,还是因为它是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投射。比如,彩礼的多少往往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男女比例、养老成本、家庭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根治天价彩礼,先得铲除其诞生的社会土壤。
《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而像丽村镇这样一蹴而就的“运动式”治理,既缺乏可执行性,也不能真正达到想要的治理效果。比如,最终的彩礼数是多少,只要双方没有透露,外人根本无从知晓,即使知晓也没有什么明确的“证据”,更难也更不应该对此进行强制管理。另一方面,任何领域的社会治理,都需要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既然彩礼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且没有任何法律有明确的额度限制规定,那么就算它不合理,也不能采取发红头文件的方式,将权力之手伸到本该自我调节的民间领域。
尊重民间风俗,并不是说要纵容一些陋习。但移风易俗,说到底还得靠正面引导,而非动辄呼请权力出手。
丽村镇在文件中不仅规定彩礼的上限,还对宴席桌数和价格标准进行了限定,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对一些条件较好的家庭来说,既不符合实际,也明显侵犯了他们的自由。
“物色好一对婚嫁青年”按照新规进行婚嫁事宜的要求,更有形式主义的嫌疑。 值得一提的是,在婚嫁风俗问题上,用红头文件明确规定彩礼、宴席标准的,丽村镇绝不是第一个。相较于天价彩礼衍生的负面问题,这种现象更值得警惕。类似合法性存在疑问的红头文件的频繁出现,正说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运行观念,依然没能完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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