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来了!婚宴吃出烟头,该不该买单?

结婚产业观察·2022-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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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楼举办婚宴吃到烟头,新人讨要说法未果,拒付全部餐饮费。对此,法院判定扣除吃到烟头那一桌喜宴的餐饮服务费799元。

在酒楼举办婚宴吃到烟头,新人讨要说法未果,拒付全部餐饮费。对此,法院判定扣除吃到烟头那一桌喜宴的餐饮服务费799元。

新郎廖某在某酒楼举行婚宴时,吃到了一枚烟头。找酒楼讨说法未果,因此拒付全部11桌的餐饮费。日前,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廖某支付其余10桌餐费7490元。

案情回放

2021年2月7日,廖某在营山县某酒楼设宴7桌,举行婚礼,与酒店议定每桌799元,预交定金500元。当天,因来客较多,应廖某要求,另加4桌。廖某声称他在其中一桌就餐时,咀嚼黄花菜发现烟头。

事后,廖某找酒楼工作人员理论,双方协商未果。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天下午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因餐席已撤,没有发现烟头,从截取的监控图片也无法看见菜品里的烟头。

在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廖某拒绝支付餐费,于是该酒楼将他起诉到了营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他支付餐饮服务费8289元。

法院判决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酒楼为廖某提供了11桌宴席,其中10桌廖某无异议,即酒楼就这10桌喜宴服务到位,廖某有义务全额支付这10桌喜宴的餐饮服务费。廖某已经支付的定金应予以扣减。

关于有争议1桌宴席的餐饮费是否应支付的问题,现在双方均无证据证明烟头从何而来,导致事实无法查清。

但烟头客观存在,酒楼作为经营者,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烟头的来源。因酒楼不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将认定酒楼所提供这桌喜宴的黄花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违约行为。

日前,该院判决被告廖某向原告营山某酒楼支付餐饮服务费7490元。

律师说法

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表示,《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涉事酒楼在履行合同时存在瑕疵,其中一桌出现在喜宴菜品中的烟头来历不明,酒楼作为餐饮服务方,应提供证据证明不是自己的问题,但酒楼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法院据此认定这一桌喜宴不符合合同约定,扣除本桌餐饮服务费799元,相当于向顾客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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