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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地发文征求移风易俗意见,拟规定:订婚、再婚、满月、生日等酒席一律禁办;不倡导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婚丧嫁娶随礼不超200元。
5月29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政府网站发布通告,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征求《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提出,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
通告称,为持续开展滥办酒席、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低俗婚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结合该县实际,晴隆县精神文明办拟制定《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持续有效整治滥办酒席、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促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特制定本倡导性标准。
一、操办范围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一事只能有1个操办主体,不得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
二、操办程序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培育淳朴民风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愿望和责任。全县干部职工家庭办理婚丧事宜需严格按程序报备批准方可办理;一般党员同志需报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批准方可办理;广大群众办理婚丧事宜需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报备时需说明办理时长、操办规模、宴请范围等。
三、婚庆标准
倡导文明节俭,婚事新办,树立婚姻新观念,推行简约婚礼、旅行结婚。反对高价彩礼、高额礼金、奢华婚礼。
1.婚嫁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子女或有法定抚养权的人结婚且结婚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2.结婚酒席时间控制在1天,承办酒席一餐,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30(300人)桌以内,双方合办的婚宴控制在45(450人)桌以内。
3.不倡导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
4.提倡“低彩礼、零彩礼”。彩礼不是衡量情感的秤杆,提倡广大家庭率先示范“零彩礼”、不收取彩礼,抵制高价彩礼,男方家庭送女方家庭彩礼(含物资)不得超过男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女方送男方家庭陪嫁(含物资)不得超过女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
5.操办酒席不收受超过200元的礼金,参与酒席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
6.婚车不租借豪华车辆,数量控制在6辆以内,庆典鼓乐队伍不超过6人。
7.拒绝低俗婚闹,杜绝恶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在新郎新娘身上乱涂乱画、往新郎新娘身上抛洒或喷射粉末、汽水、鸡蛋、油漆、灭火器等物品,不发生捆绑或脱衣露体等其他造成身心伤害的不良行为。办理酒席期间不得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
四、丧事标准
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自觉履行赡养义务。革除长时间停棺待葬陋习,服从殡葬管理。缩小治丧规模,缩减治丧费用。
1.丧葬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葬。堂祭对象由《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约定。是否堂祭,可由直系亲属(直系亲属较多的鼓励“合多为一”)根据经济情况确定,不强迫、不强求、不攀比。
2.倡导农村丧葬停灵时间不超过3天,确因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天(即从去世到下葬不超过5天),具体按照《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约定执行。已实施殡葬改革的乡镇(街道),按照《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遗体火化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3.倡导堂祭约人在30人以内,且不收受被约人员的礼品礼金。城区(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农村(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100元以内。堂祭费用控制5000元人民币以内,糖果祭品不超过3桌。
4.丧葬过程中,不倡导请代哭,不进行低俗文艺、喜庆表演,治丧期间不得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不建豪华墓、活人墓,不配阴婚,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5.倡导非亲属不发放孝服孝帕,以免经济浪费。
五、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大肆燃放烟花爆竹,城区丧事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殡仪馆规定有序适量燃放。一场婚礼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200元,一场丧事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600元。
六、人人参与,共同监督
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抵制婚丧礼俗陈规陋习,带领亲朋好友、身边群众维护公序良俗,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广大群众要转变观念,相互提醒监督,主动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共同营造文明、节俭、有序、和谐的美好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