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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调解后,消费者与南昌宴会meet酒店就退款金额,仍未能达成一致。
近日,裘女士向《百姓之声》栏目投诉称过年前在红谷滩区宴会meet酒店预定了婚宴,日子定于2月9日,不过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的影响,婚宴不得不取消。
现在裘女士因为已经简单地举办过婚礼,要求宴会meet酒店退还五千元订金。但是宴会meet酒店拒绝了裘女士的请求,只表示愿意退还2500元,剩下的部分则换成2500元的消费卡,这让裘女士难以接受。
协商多次未能满足裘女士诉求
据了解,裘女士已经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沙井分局(后文简称沙井分局)就此事进行调解,但是调解了2次,双方退款金额未能达成一致。裘女士说由于双方家长对结婚日期有要求,所以双方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在家里简单举办了婚礼,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再办一次婚礼了。
裘女士的诉求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且自己没有享受婚宴的服务,酒店方面理应退还全部款项。
调解终止后消费者可走法律程序
沙井分局的万局长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沙井分局已经进行了2次调解,目前双方就调解均为达成协定。由于此事属于消费纠纷,市监部门并没有强制性的执法权利,建议消费者终止调解,可以进一步走法律程序。
酒店:目前经营困难
宴会酒店的负责人吴女士告诉记者,现在酒店方经营非常难,也希望双方能多些理解。现在协商的大致方案是退一半的现金和一半的消费卡,也希望大家各让一步,也希望事情尽快解决,所有事情都走向正轨。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认为商家应该全额退还给消费者订金,合同法里已经明确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明确答复,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实务中,也可以参考2003年非典型肺炎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确认非典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判例(2011民申字第199号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再220号民事判决书)。
合同双方能否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可以认定为民法上的不可抗力,当事人可主张解除或者变更相关合同,可以向商家申请退款。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众所周知是,当时各省各地陆续启动一级响应,按照一级响应规定,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举办婚礼,属于人员聚集活动,即使客人不取消,婚庆公司也不能继续为客户举行婚礼,如果强行举办婚礼,就是触犯法律行为,就会受到处罚。
因此新人不能举办婚礼,所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就该退回定金,造成损失按照公平责任承担。
疫情防控部门对消费纠纷没有相关指导意见
中国江西网记者致电了南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就此类问题没有相关指导意见,类似投诉可以在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里找到解释。如果消费者不能达成调解,也建议走司法途径。
裘女士认为酒店方无理取闹
裘女士认为酒店此举无益于事情的解决,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时需要消费者一起承担。但是如果酒店赚钱盈利时,会让消费者分红吗?同理,你现在把钱退还给我,我认可你的品牌、店。我们作为消费者还会回来消费,而不是现在三番两回跑市监部门来协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