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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市发布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婚宴主办方要提前2周报备,此外要采取分餐制供餐。
8月24日,海阳市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婚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婚宴主办方要提前2周向属地镇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要采取分餐制(“分餐位上”模式、“分餐公勺”模式、“分餐自取”模式)供餐。
原文如下:
关于规范全市婚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持续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一步规范婚宴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婚宴主办方、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主动进行报备。婚宴主办方要提前2周向属地镇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宴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来源地、健康码)等,由属地镇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把关审核参加婚宴人员是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
2.婚宴主办方要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婚宴: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情况查验、体温测量工作并如实记录。禁止无码和黄码、红码人员参加。凡发现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向镇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谢绝体温超过37.3℃和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
4.承办酒店要严格查验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物品。
5.承办酒店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对就餐地点、楼梯、厨房、服务台等场所定时清洗消毒,做好记录;要采取分餐制(“分餐位上”模式、“分餐公勺”模式、“分餐自取”模式)供餐。
二、参加婚宴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参加婚宴的人员要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1.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承办酒店要制定婚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高于37.3℃,应由酒店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离婚宴现场或集体活动区域,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2.全体参加人员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成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政策,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海阳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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