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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合同解除,国盛风尚需赔偿租金、履约保证金、员工薪酬、预期利润等费用等,共计1971.2万元。
近日,花嫁丽舍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7月2日收到了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6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至此,与国盛风尚(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风尚”)的赔偿纠纷正式落下帷幕。
2013年3月13日,花嫁丽舍与国盛风尚签订《国盛时尚(Guoson Mall)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8 年,自装修免租期结束之次日起96个月止。
然而,在2017 年3月1日,国盛风尚却以商场拟于2018年2月28日停止营业为由,要求花嫁丽舍“自即日起停止 2018 年 2 月之后婚宴的预订工作”,并没有明确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国盛风尚在函中承诺“就停业有关事宜,我司愿基于公平合理之原则与贵司进行沟通详洽”。
为避免到时无法经营影响新人的终身大事,花嫁丽舍即时停止了接单,所以自2018年3月1日起,花嫁丽舍在无单可做的情况下,仍维持运营,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花嫁丽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国盛风尚赔偿2018年3月1日至诉讼期间的损失,及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原告上海花嫁丽舍长风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国盛风尚贸易( 北京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 国盛时尚(GUOSON MALL) 租赁合同》,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
此外,国盛风尚需赔偿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损失费用、员工薪酬、预期利润、评估费用及案件受理费用等,共计19711982.82 元。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花嫁丽舍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2020年7月30日,双方及为商场提供物业管理的上海新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达成和解协议,花嫁丽舍和国盛风尚同意按一审判决履行,同时双方达成协议,扣除相关租金票据增值税税额6971.04元;上海新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返还我司物业费及物业保证金1692999.80元;
上述一审判决金额,加上和解协议中的增减金额后,共计2134301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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