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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人反映自己在拍婚纱照时,在已付完4999元的情况下,又消费了7688元,感觉受到了商家的诱导。对此,婚纱摄影店人员表示签约过程中有明确告知。
近日,市民朱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在合肥一九一二婚纱摄影店拍婚纱照时,在已经付完4999元的情况下,又被商家“忽悠”了7688元。事实是否如此?
7月21日中午,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投诉:消费完7688元后,感觉被“骗”了
朱先生自称,7月3日,他去合肥寿春路上的一九一二婚纱摄影店,交了4999元拍婚纱照,套餐内含58张精修照片及相框、相册等附加产品。
可7月15日,他们选片时,店家又诱导加钱加照片。“他们说如不加钱,照片就入不了相册,照片删掉就没有了。加一张照片80元。”朱先生说,为此他加了79张,算上其他消费升级,一共7688元。
朱先生称,现场工作人员直接让其妻子签名,没说明内容,也没让仔细看,签完字就拿出二维码让付钱,付完也没有收据和合同订单。
事后,朱先生才知道,不论是哪一种价位的套餐,底片都会全部提供。因此,他觉得受到了欺骗和诱导,希望商家可以退还7688元,但商家始终不同意。
商家:过程中有明确告知,愿意继续协商
7月21日中午,记者来到这家婚纱摄影店。
其选片经理回应,在签订任何一份订单前都有人专门和顾客讲解、说明;合同订单上,对附加产品也有明确的标价;此外,也有明确的字样请顾客仔细核对确认后再签字。
选片经理表示,选片时,供顾客挑选的200张照片都是经过初修的。朱先生原来的套餐包含了58张精修照片,这58张还会制成相册。如加钱升级套餐,则增加的精修照片可以入册,200张初修照片也会全部提供;如不加钱升级,200张初修版的就会删掉,只按原套餐提供未修图的200张底片,以及58张精修。
对于消费者没有纸质版合同订单的问题,选片经理解释,所有的客户预约单都是由系统打印的,所有的产品内容商家都会和客户一一确认,确认无误后再签字认可。之后,这个预约单会一直持续到取件环节。取件时,商家会再次将预约单产品给客户确认产品的取件流程。
“很多客户都是直接拍图保存的,当然,客户如需要,我们也可以给客户一份,如还需要发票等,公司都可以提供。”选片经理表示,他们愿意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协商调解,但全款退是很难的。
部门:已调解,双方可继续通过法律解决
“目前,该事已无法进行进一步的调解。”逍遥津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收到投诉后,他们找商家了解了情况,看到相关的合同订单上标明了注意事项以及相关费用,重要的部分也有加粗提示,还有大字提醒消费者要仔细确认。因此,在合同的提醒告知方面,商家没有问题。
该工作人员表示,通常来说,签字即代表对合同内容认可,签字前应该要做到仔细阅读、确认,合同也应该一式两份。但是,商家在签订前有没有口头另外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前有没有认真仔细阅读、签订后商家是否提供了纸质版合同或提醒消费者拍照留存,都难以界定。
“不过,一开始商家直接拒绝退款,这是不合法的,因为消费者有更改或中止格式化合同的权利。”工作人员解释,但如果消费者因个人原因要求改变或中止合同,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照双方协定或相关法律支付违约金。
“目前,商家同意退款,并表示朱先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朱先生对于违约金部分仍有疑问和反对,双方可以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工作人员坦言,关于婚纱摄影行业的投诉已不止一次,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做到理性消费。
律师:签合同要擦亮双眼,必要时可让对方举证
安徽省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闻婷婷表示,在签订合同前,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确认。合同方面,如不属于法律上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双方也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约定一式几份,只要有其他的记录能够证明双方建立了这样的合同关系,就没有问题。
如遇到需要通过法律解决的纠纷,消费者在手中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如有明确证据证明商家那边有证据,也可以让对方举证,向法院责令对方提供。对方如拒不提供,法院则会根据原告的主张做出对对方不利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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