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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解释称,顾客当时走的是活动套餐,所以全款就是定金,定金就是全款。
文章来源:日照网
受疫情影响,很多早已定好婚期的新人暂缓或取消了婚礼。
近日,市民张女士拨打《社会零距离》栏目的热线电话,说她本来是在今年的2月5号举行婚礼,也提前订好了婚纱租赁和跟妆,可是疫情原因,她简化了婚礼流程,预定的婚纱及跟妆服务也就派不上用场。
然而,在关于如何退费的问题上,她跟店家产生了分歧。
张女士介绍,今年1月4号,她在市区一家嫁衣美妆工作室,预定了一套结婚时穿的婚纱、礼服和伴娘服、伴郎服,还有全程跟妆服务,并付了全款,“2100块钱,1月26号,大年初二的时候,当时由于疫情,很多举行婚礼的已经延期举行了,我和我对象在一个小区,所以我们当时商量着婚礼如期举行,一切从简。”
疫情打乱了计划,张女士和家人商量后简化了婚礼,并暂时想将酒店婚礼仪式延期举行,这时候伴娘服、伴郎服以及为酒店婚礼仪式预定的跟妆就不再需要,张女士联系了店家,想协商退一部分款。
“但是当时老板娘拒绝退钱给我,之后就此作罢,关于补办酒店婚礼这方面的事,因为我不知道疫情什么时候结束,我当时的原话是婚纱我还想用,但是具体事宜等疫情结束之后我们再商议。”张女士说。
一等再等,疫情没有完全解除,距离结婚的日子也过去了近两个月,张女士无奈取消了酒店婚礼,在顺利解除酒店预定合同之后,她便和该店家协商婚纱礼服和跟妆的退款事宜。
“问能不能解除合同退款给我,但是老板娘说,跟妆全部不退,婚纱让我转给别人,我说现在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我找不到现在要结婚的人,我要求她直接退钱给我,但是老板态度很坚决,就不退钱。”张女士觉得,取消婚礼是受疫情影响,属不可抗力,并且对方也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因此要求全额退款,结果遭到拒绝。
随后,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这家嫁衣美妆工作室同意退给张女士800元。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张女士并不满意,而且对于为何扣掉自己1300块钱,店家并没有给自己合理的解释.
“我也没有办法,我作为一个女孩子,我也想像很多人一样,一辈子一次的事情,我也想很好地举办婚礼,想穿着婚纱,接受各位好友的祝福,但是由于疫情,我现在已经实现不了了。她扣我1300块钱,应该给我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我想知道为什么扣我1300块钱,她的什么损失让我承担这1300块钱的费用。”
随后,记者和张女士来到了这家嫁衣美妆工作室,店主就扣除总价款中的1300元、退给张女士800元的原因给出了解释。
“跟妆是他们当时走的活动价,是500块钱,因为我们当时跟妆加520,给他们算的是500块钱,剩下的1600块是婚纱,我单子上分得很清楚,婚纱是婚纱,跟妆是跟妆,因为我们这边合同上也签字了,写得很清楚,跟妆是已经确定好了不能退的,婚纱退一半,就是这个意思。”店家告诉张女士退给她800块钱,完全是按照约定。
当时双方签订的字据载明:婚纱与礼服的定金不得少于全款的50%,如有毁约情况,定金概不退还;跟妆是试妆满意预缴50%作为定金,客户因自身原因取消档期,定金概不退还。张女士当时缴纳的是全款,但是店家说,张女士缴纳的全款就是定金。
“如果我按平常的套餐,定金就是定金,全款就是全款,但是当时走的是活动套餐,全款就是定金,定金就是全款。”店主说。
经过协商,张女士与店家依然不能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
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做出了认定,疫情构成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不可抗力,合同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像她这种情况,如果说没有延期履行必要了,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瑞红说。
对于店家所说的活动期间,全款就是定金的说法,胡瑞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上规定,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所以如果说所有价款都视为定金,应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合适的,活动只是经营的优惠,不代表总价可以视为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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