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还要先“考试”?湖北某法院推出离婚试卷

结婚产业观察·2019-05-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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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吗,先答题吧。

想离婚吗,先答题吧。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出了一套试题,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先得低头闷答“结婚纪念日”之类的问题。工作人员说,“试卷主要用于了解双方真实想法,不存在及格与否的问题,能否离婚还是要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依据。”

报道称,仙桃法院开创了“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答卷”等审理机制,“让家事审判有了浓浓‘人情味’,获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点赞。”

这试卷并不新鲜,甚至试题都似曾相识。江苏连云港也出现过类似的离婚试卷:60分以上有挽回余地,60分以下可初步认定婚姻快要破碎。但当地民政局很快回应称,离婚考卷回答自愿并不强求。

再早一些,陕西西安一法庭也出现了一份离婚考卷。命题法官称,如果考卷显示矛盾不大,陪审员可传授婚姻家庭生活和谐的秘诀,力争调和。还有一位武昌婚姻登记员,号称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奇妙谎言,9年里“挽救”了500桩婚姻,成了2016年武汉的最美“红娘”金奖获得者。

这样的消息一出,网上迅速分成两大阵营。支持的人认为,“作重要决定前,把权责利弊分析一下挺好的。”“现代人冲动离婚,双方应该冷静一下,想想孩子。”

反对的人也旗帜鲜明,“感情不再,得了满分又如何。”认为这种做法干涉婚姻自由。

我曾采访过婚姻登记员。有些登记员做久了,能练就一副火眼金睛,瞅一眼就能看出哪一对是冲动离婚,哪一对是铁了心要离,哪一对是为了利益“假离婚”。

我问一位做了20多年登记员的大姐,经历了那么多结婚和离婚的瞬间,有没有让她动情的时刻。她讲了一个故事:曾经有位刚工作的小姑娘在做离婚登记时听了当事人的故事,感动到落泪,随后就受到了上级的批评。

作为婚姻登记员,眼睛再雪亮,首先要遵循的必须是依法登记,主观判断和个人情感不能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法律意识永远是一个掌握公权力的人的第一思维。一位婚姻登记员说,老实本分按规定办事,别走了群众路线而走到歪路上,也别为了宣传的刻意而突破智商的底线。

无论是“温情地”送上一份离婚答卷,还是谎称打印机坏了来“挽救”婚姻,一向严肃的公权力部门在婚姻问题上,摇身一变成了邻居大妈,一边劝和,一边强调“我是为你好”。

“我是为你好”有一个前提是我比你更高明,因为我比你更知道什么更适合你,我比你更知道你的人生哪条路是对的。所以我可以干预你的选择。有篇相关的宣传稿里写着“决定给予双方一次重启幸福之门的机会”。听着像开启了上帝视角,俯视无知的信众。

可在婚姻关系中,一个法院的工作人员会比夫妻更懂得该不该离婚吗?即便要出考卷,怎样才是科学的,谁有评判的权力?到底是应该打预防针似的,在结婚前就让人明白婚姻的酸甜苦辣,还是应该马后炮一样,在关系行将破裂时搞个记忆力大测试?

1950年1月初,邓颖超在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进一步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力挺单方提出离婚就能离婚。

邓颖超说,“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我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

从古至今,有些中国人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顺其自然的结果,而是因为“公序良俗”、因为传统、因为生育、因为性、因为“饭票”,所以离婚的原因也就纷繁复杂。对离婚人士的歧视并不比对大龄未婚青年少。

离婚率高确实是个大问题,浪费行政上的人力物力不说,对婚姻的严肃性也是不好的,所以我们要从根源上解决离婚率高的问题。有网友建议“结婚证是用考的”,获赞无数。

科目一考婚姻法条款;科目二考家暴处理流程;科目三模拟沟通不畅时如何调和;科目四把婚姻法关键条款再复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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