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婚车临时爽约!

结婚产业观察·2024-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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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的昌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她婚礼当天,婚车在接亲前一小时爽约,导致婚礼安排被打乱,留下了遗憾。

近日,合肥的昌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她婚礼当天,婚车在接亲前一小时爽约,导致婚礼安排被打乱,留下了遗憾。

婚礼当天迎亲在即,约定好的婚车车队却突然爽约,精心策划的婚礼流程被打乱,近日,发生在安徽合肥的此事引发关注。

2月28日,婚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已与新娘昌女士见面并致歉。

昌女士称,精心筹备的婚礼留下了诸多遗憾,她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表示,租车公司的违约行为对昌女士的人格权有侵害,昌女士在要求违约金之外,还有权要求租车公司支付精神抚慰金。

婚礼当天婚车突然爽约

2月28日上午,昌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和丈夫刘先生的婚期定在今年2月15日。

去年12月初,她便开始在社交平台发帖寻找婚车公司。12月5日,一名自称租车公司员工的网友与她联系,表示可以提供接亲服务,协商后,双方签下了婚车租赁协议。

租赁协议(图源:红星新闻)

昌女士出示的婚车租赁协议照片显示,甲方为安徽万宸高端婚车,并盖有“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宸尊选汽车租赁服务俱乐部”的公章,乙方为昌女士的丈夫刘先生。

协议约定2024年2月15日早晨6时,婚车准时到达新郎家(合肥)并开始计时,服务公里限50公里,服务时间为6时至12时,共计6个小时。

租赁内容为6辆黑色宝马车,加上相关花束,服务费用共计2798元,乙方预付定金598元。

协议第5条提及,若因甲方(租车公司)原因造成婚车无法出车,影响婚礼正常进行,甲方赔偿乙方双倍定金。

昌女士介绍,协议上所写的服务时间是一个服务区间,双方最终约定,婚车车队在婚礼当天的早上7时到达指定地点准备,8时08分发车接亲。

聊天截图(图源:大皖新闻)

让昌女士没想到的是,婚礼当天早晨6时23分,婚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突然在交流群里说,因为合肥那边车队的原因,婚车不能按时到达,并退还了定金。

昌女士发信息恳求对方,表示哪怕是加钱或换车都能商量,但是对方删除了联系方式,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

昌女士说,为了不耽误婚礼的时间,他们只好临时凑了几辆车,原本设计的好多环节也受到影响,一场精心筹备的婚礼留下了诸多遗憾。

租车公司致歉并开除涉事员工

汽车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徐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公司总部在淮南,对于其他地区的订单,公司会在确定订单的当天寻找客户所在地的车队,约定用车时间等事宜,用车前两天确定具体的点位。

徐先生表示,接到昌女士的订单后,双方前期沟通顺利。2月15日早晨6时左右,徐先生收到接单的工作人员的消息,才知道合肥的车主“不干了”,而接单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向他说明情况。“如果他早一天告诉我,我可以从淮南调车去合肥。”徐先生说。

28日,徐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已见过昌女士,而且双方也已进行协商,“后续的事情等法院的判决。”据了解,目前,涉事的接单员工已经被开除。

聊天截图(受访者供图)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昌女士与租车公司签订了《婚车租赁协议》,该租车协议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履行。租车公司违约后,昌女士有权要求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刘文华表示,婚礼系人生中的特殊仪式,租车公司在婚礼当天早晨取消车辆,昌女士难以在短时间内找车替代,婚礼仪式因此改变。租车公司的违约行为,对昌女士的人格权有侵害,故昌女士在违约金之外,还有权要求租车公司支付精神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名字的租车公司背锅遭骂

28日,一名社交账号为“含山万宸汽车租赁”的网友谷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爽约的租赁公司名字也有“万宸”字样,不少网友错把他的公司当成了上述爽约公司,纷纷打电话或发信息指责骚扰。

“短信是一条接着一条。”谷先生表示,虽然他的公司名字也有“万宸”二字,但和上述爽约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也不在同一城市,网友们的骚扰已严重影响到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谷先生称,他的公司已经营业三年有余,因为此事,公司好不容易积攒下的名誉大受折损。谷先生表示,他已联系了昌女士,希望其能为自己正名。

记者注意到,昌女士已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表示“含山万宸汽车租赁”并非爽约公司,“抱歉,因为我的事件造成你被误伤,给你添麻烦了。”

昌女士为别家租赁公司正名(受访人社交账号截图)

昌女士称,婚车爽约一事发生后,有网友歪曲事实肆意造谣,称新郎刘先生此前已与合肥一家婚车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因价格原因改订了此家租赁公司。

此种言论让昌女士大为恼火,目前,她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随便他们想发表什么样的言论,我不会再作任何回应,我和我老公内心清楚就够了。”昌女士向记者表示,必要时,她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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