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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认为婚庆公司并没有造成太大损失,自己不得不取消婚礼,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每年春节都是新人们举办婚礼的黄金时间段。今年春节因受疫情的影响,不少新人不得不取消筹备已久的婚礼。
家住杭州萧山的小伟和小洁原本也打算在春节期间完婚,还和某婚庆公司签了协议,并支付了定金 5000 元。如今,婚礼没法办了,小俩口希望婚庆公司能退还定金,但婚庆公司不乐意了,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4 月 15 日,萧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调解这起因疫情产生的婚庆服务类纠纷案。
提出退还 5000 定金,婚庆公司拒绝
2019 年 6 月 16 日,小伟和小洁在婚博会上与一家婚庆公司签订了《婚礼档期定金协议》,约定在 2020 年 2 月 22 日举办婚礼,婚庆公司负责婚礼策划,并现场支付了 5000 元定金。
突如起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这对新人的计划。
2020 年 2 月 4 日,萧山区全区范围内开始实行 ” 十个一律 ” 临时管控措施,” 红事 ” 一律停办。小伟和小洁只能取消婚礼,同时联系了婚庆公司。
可当小洁提出要退还 5000 元定金时,婚庆公司拒绝了,双方数日协商不定。
这起纠纷经萧山法院诉前分流,交至诉调对接中心的人民调解员陈建英处。陈建英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发现案件标的虽小,双方之间的认知却存在巨大差异。
新人表示自己的底线是婚庆公司退还 4000 元,少一分不行;婚庆公司最多愿意退还 800 元,多一分没有。
为尽力促成调解,陈建英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婚庆公司:用品都已经置办;客户:这些可以重复利用
4 月 15 日上午,双方如约来到萧山法院。
婚庆公司称,其工作人员已经看过场地,年前就敲定了婚礼策划方案,并采购、订制了婚礼布置所需的用品,其实际支出已经超出了定金 5000 元,并提供了相关票据。
小伟则坚持认为自己因为疫情不得不取消婚礼,是最大的受害者,虽然婚礼没有举行,但婚庆公司的购置材料可以重复利用,并没有给婚庆公司造成太大损失。
在逐一分析婚庆公司的支出费用后,法官和调解员将购买种类物的费用及订制部分的费用进行了区分:
一方面,向双方说明仿真花之类的材料是种类物,可以重复利用,且从单据上也无法看出和本次婚礼的关联性,应予扣除。另一方面,针对订制部分,因尺寸及 Logo 等是根据新人婚礼现场要求下单制作,无法重复利用,属于婚庆公司的实际损失。
此外,考虑到疫情对婚庆服务合同的履行确实构成了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的规定,该合同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
合同解除后,婚庆公司因准备婚礼布置等产生的实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酌情由双方进行分担。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新人表示愿意承担婚庆公司的损失 2000 元,并要求取回已经订制的婚庆用品。婚庆公司表示理解,称清点之后会将订制品交给新人,并当场退还定金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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