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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措施清单》,共同推动形成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
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婚姻文化社会沙龙和志愿服务;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宣传引导作用,鼓励酒店餐饮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近日,该厅与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措施清单》,将切实发挥多部门协同作用,研究制定遏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共同推动形成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
根据政策措施清单,省民政厅支持和指导试点县(市、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婚姻危机干预、离婚冷静期调解、结婚颁证服务、举办现代简约婚礼等婚姻家庭服务;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充实依法结婚、婚事新办、文明节俭、抵制陋俗等移风易俗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婚姻文化沙龙和志愿服务。
省委宣传部指导试点县(市、区)文明办将治理天价彩礼、倡树婚事新办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通过制作公益广告、拍摄微电影、开展征文比赛、诗歌征集等活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
省司法厅支持和指导试点县(市、区)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省商务厅支持试点县(市、区)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鼓励酒店餐饮推广简约实惠的宴席套餐。
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民政部门在有条件的景区建设公园式婚姻登记处,设立户外基地举行集体婚礼和颁证仪式,倡导绿色简约的文明婚礼;支持试点县(市、区)挖掘和保护优秀婚俗礼仪文化,编排婚俗改革主题文艺巡演活动,鼓励将具有浓厚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优秀婚俗列入非遗保护名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试点县(市、区)对婚庆等活动加强食品浪费监督管理,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省高院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做好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服务工作,加强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
省总工会支持试点县(市、区)教育引导职工举办文明节俭的婚礼。
团省委支持试点县(市、区)加强对青年正确婚恋观的教育引导。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乡风宣传活动。
省妇联支持试点县(市、区)开展孝善教育,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同时依托县(市、区)婚姻登记处等阵地,配合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据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周诚介绍,自民政部2020年5月启动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南京市建邺区、东台市、无锡市滨湖区先后入选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省民政厅也确定了24家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
婚俗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此次印发的政策措施清单,是全国首份省级层面集成式支持婚俗改革的“政策包”,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和支持举措,将有助于发挥政策协同作用和引领示范效应,为婚俗改革试点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加强对婚俗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指导,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围绕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方面,创新工作载体,搭建交流平台,推广试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婚姻管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革除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等陈规陋习,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落地见效,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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